《昆明市机动车洗车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5个区域拟禁止开办机动车洗车场

日前,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昆明市机动车洗车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2024年6月17日截止。

《管理办法》明确,机动车洗车场经营者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开办机动车洗车场。禁止在下列区域开办机动车洗车场:居民住宅楼内;城市快速路、主干道两侧红线控制区域范围内;风景名胜和文物保护核心区、水资源保护区内;非经专门设计、改造用于机动车清洗服务经营的临街商铺;其他禁止开办机动车洗车场的区域。《昆明市机动车洗车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5个区域拟禁止开办机动车洗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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