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在隆阳区青华路与保岫路交叉口以南50米处设置车辆检查点。当日晚上10点20分,执勤民警在对一辆白色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时,驾驶人神情紧张,突然加大油门试图冲卡,执勤民警迅速反应,果断上前将其控制。经核查:18岁的驾驶人董某在城区某家饭店上班,因上班无聊,看见店里的桌子上摆着老板车子的钥匙,便心生一计,拿了车钥匙便开车外出兜风。不料,开出来不久遇上了交警。执勤民警对驾驶人董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向其详细讲解了,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和后果,要求其在未取得驾驶资格前不得再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拘留10日,罚款1050元的行政处罚。#无证驾驶##春季守护#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云南交警 @保山警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