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遗失 交警“物归原主”

5月1日在建水县北正街,好心群众将拾捡到的驾驶证和银行卡,交给在路面巡逻疏导交通的建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巡逻交警,随后交警通过驾驶证联系上失主,成功将证件返还。证件遗失 交警“物归原主”
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平安红河"
广告热线: (0871)65364045  新闻热线: (0871)65390101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 27799679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