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施行!事关弥渡民歌保护传承

近日,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弥渡民歌保护传承的决定》于2023年12月26日经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3月27日经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详情如下↓(大理州委宣传部)5月1日起施行!事关弥渡民歌保护传承
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云南发布"
广告热线: (0871)65364045  新闻热线: (0871)65390101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 27799679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