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纪委监委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6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张忠明,中共党员,宣威市西宁街道袁屯社区大袁屯居民,2024年1月12日21时42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徐文豪,中共党员,宣威市双龙街道双龙社区居民,2024年2月4日21时2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方国立,中共党员,宣威市格宜镇米茂村委会米茂谷村村民,2024年2月12日16时30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赵英品,中共党员,宣威市杨柳镇杨柳村委会龙坪子村村民,2024年2月17日21时42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宁德金,中共党员,宣威市复兴龙街道十里铺社区鲍屯村村民,2024年2月18日13时47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黄标,中共党员,宣威市乐丰乡新村村委会大村子村村民,2024年3月7日22时57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宣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宣 威 市 监 察 委 员 会
2024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