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
彩龙社区
社会
正文
民生服务
出行
财经
教育
健康
文化
旅游
招聘
强行超车不可取,引发事故负全责!
2024-04-02 09:04
来源:保山交通警察
上一篇
维护女职工的正当权益,扩!
来源:昆明五华发布
2024-04-02
下一篇
云南首届花植互动市集开市
来源: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4-04-01
2024年3月14日凌晨2点29分,施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110指令:在施甸连接线红谷田路口,有一辆车牌为云M9***9的小型汽车与一辆车牌为云MQ***2小型货车发生碰撞,交警大队执勤民辅警接到指令后立即前往调查处理。到达现场后立即对现场进行勘察,发现两车均有不同程度受损,无人受伤。通过现场勘察和询问事人得知:何某某沿施甸连接线行驶至红谷田路口超越前方车辆时,因观察不周与郑某某驾驶的小型货车发生碰撞。经调查认定:何某某在行车过程中观察不周,不按规定超车,负此事故全部责任。#每日交通安全提示#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云南交警 @保山警方
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保山交通警察"
广告热线: (0871)65364045 新闻热线: (0871)65390101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 2779967946@qq.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5312017000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 滇B2-2009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