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益区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被曝光

现将7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1.张所明,中共党员,曲靖市沾益区花山街道松林社区第十居民小组小组长,2024年2月17日20时30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2.杨挺,中共党员,曲靖市沾益区炎方乡磨嘎村第三党支部书记,2024年2月22日21时02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3.董树平,中共党员,曲靖市沾益区大坡乡耕德村董家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组长,2024年3月13日13时44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4.吴文红,中共党员,曲靖市沾益区金龙街道云龙社区吴家头党支部党员,2024年3月1日20时47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5.袁德稳,中共党员,曲靖市沾益区德泽乡左水冲村水井沟党支部党员,2024年3月7日21时56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6.陈进,中共党员,曲靖市沾益区盘江镇大兴村二支部党员,2024年3月13日20时35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7.刘江,中共党员,曲靖市沾益区白水镇下坡村月亮洞村民小组党支部党员,2024年3月13日23时15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曲靖市沾益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曲靖市沾益区监察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
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云南曲靖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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