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启用辖区国道G248(兰马线)、省道S310(东越线)、省道S205(普鲁线)三条道路的区间测速和固定测速设备,现予以公示。
一、区间测速路段及最高限速值
(一)国道G248(兰马线)K2403+400M至K2409+300M,最高限速值:大车40km/h、小车40km/h。
(二)省道S310(东越线)K3+380M至K12+715M,最高限速值:大车50km/h、小车70km/h。
(三)省道S205(普鲁线)K214+24M至K224+304M,最高限速值:大车40km/h、小车60km/h。
二、固定测速点及最高限速值
(一)省道S310(东越线)K25+300M,最高限速值:大车40km/h、小车60km/h。
(二)省道S205(普鲁线)K224+304M,最高限速值:大车40km/h、小车60km/h。
自2024年4月2日起,公安交警部门将对以上三条道路上机动车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管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指示行驶,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