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货车入城通告为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维护交通安全和提升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下列道路的部分种类车辆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通行路段:师宗县凤竹路、通源大街(凤凰大道至丹凤路)、丹溪大道、文笔大道、丹凤路(兴师路至贯冲坡)、漾月路、青年路、挽澜路、文化路、南通街、凤山街。
二、每日7点至21点,禁止大中型车(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除外)、拖拉机、专项作业车在上述道路通行。
三、全天24小时,禁止三轮摩托车(货运除外)、畜力车在上述道路通行。
四、特殊作业车辆(如工程车、渣土车等),需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城区道路通行证,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本通告,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违者,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其违法行为通过电子抓拍录入管理系统处罚,也可由街面执勤民警对其进行现场查处。
特此通告
师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