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2月22日晚7点多,沙某某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腾冲猴桥集镇时被腾冲交警查获,经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0mg/ml。经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沙某某所驾驶的摩托车还未落户上牌,而沙某某并没有考取过摩托车驾驶证,只有“B2”类驾驶证,且其“B2”类驾驶证刚于2023年12月9日在河南省南阳市考取,目前还在实习期。最终,沙某某被腾冲交警依法处以罚款1400元的行政处罚,其驾驶证被依法注销。沙某某懊悔不已,称自己就是在吃饭的时候喝了个“冷半杯”,自以为没事,没想到会把还没“捂热乎”的驾驶证给搭上。酒驾违法,醉驾入刑,酒后驾驶害人害己,因为半杯酒丢了千辛万苦考取的“B2”类驾驶证实在不划算。生命只有一次,别用酒精给安全“砍价”,请牢记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同时,此外,驾驶机动车需要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每个驾驶证都有对应的准许驾驶的车型,开车是个“技术活”,需要驾驶人有正规的驾驶技术和资质,而驾驶人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行驶显然不符合这个要求,不仅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人严格按照自己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切不可存在侥幸心理。@云南交警 @保山警方 @云南警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