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昆明市民李女士给春城晚报-开屏新闻“开屏跑腿‘3·15’维权团”打来电话说,年前给孩子买的校外体育培训课程还没上完,过完年却收到教练通知称,培训机构老板联系不上了,剩下的课程也无法继续上,这可把家长们给急坏了……
有家长刚买了50节课一节没上
“我给小孩在昆明动嘉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交了体育培训费,总共买了30节课,只上了8节课。”3月4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李女士表示,之所以选择给孩子报体育培训班,是为了给上初中的孩子提高运动能力,能在中考体育考试中获得高分。现在教练通知说机构老板联系不上了,上课的体育场馆也因为费用没结算,已经不能给孩子们继续上课了,而且剩下课时的费用也不能退。
同样在该公司给孩子报了中考体育培训班的田女士说,“我交了12000元,一共80节课,孩子上了1年不到32节课,现在教练就通知停课,目前也找不到公司负责人。”
受影响的家长中,最着急的是张女士,“我2月20日带孩子去该公司训练场地上了体验课之后,便交了费买了50节课,现在孩子连一节课都没上,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我的7500元学费怕是打了水漂了。”

“不仅我们的课程无法继续上了,现在我们联系培训教练才知道,好多教练也都辞职了。”杨女士告诉记者,一开始自己就是和培训教练对接,从来都没有与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见过面,也没有联系方式,“现在教练说公司也差他们好几个月的工资,他们也在找公司负责人。”
培训机构如今已人去楼空
3月4日上午10点,开屏新闻记者来到位于昆明东风东路上的金泰大厦,寻找李女士所说的昆明动嘉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在大楼内,记者并没有找到这家公司,随后记者从大厦物业处了解到,在2月18日,昆明动嘉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就因为房租到期后不再续租,目前已将原址租给了其他公司。

记者查询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得知,昆明动嘉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0月22日,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体育赛事策划、教育咨询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等,地址位于东风东路48号金泰大厦15层。系统显示该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从家长们提供的聊天截图上,记者看到,公司一位工作人员(昵称:大老虎)在群里回复称,“收的钱根本不够交场地费和开工资。”对于家长们的询问,对方回复,“想报警,随时都可以……”

随后,记者从该公司拓东体育场培训点的一位已离职教练处要到了该公司的徐姓负责人的两个电话,但是拨打后,一个无人接听,另一个提示电话是空号。
退费维权可以这样来
对此,开屏跑腿“3·15”维权团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李军律师表示,整个事件主要是“退费维权”的法律问题。
从剩余课时费归属角度分析:家长购买培训课程的合同性质属于预付式服务合同,对于未履行的合同部分对应的课时费应予以退还。
该类合同具有继续性特征,剩余课时费只是消费者预付于经营者并作为抵扣经营者为其提供剩余课程相应的服务价格,只有在消费者接受了相应的服务时,相应服务价款的所有权才发生转移,即经营者(昆明动嘉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消费者提供完所有课程,履行完毕合同义务,剩余的课时费才会归属于经营者。现因消费者联系不上经营者,导致剩余课程无法完成,则剩余课时费并不归属于经营者,经营者应返还给消费者。
从违约角度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事件中,若所涉此次事件的家长与昆明动嘉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各位家长已支付培训课时费,已履行完毕合同义务。但现因昆明动嘉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履行不能导致根本违约,各位家长作为守约方可以依据此合同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来源: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刘嘉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王维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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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陈洁
终审:编委 李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