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委工作安排和市文明办工作计划,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昆明市文明办、昆明市总工会、共青团昆明市委、昆明市妇女联合会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昆明市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昆文明办〔2023〕33号),各成员单位、县(市)区文明办根据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推荐评选程序和属地管理原则,经过广泛发动、逐级遴选、层层审核、媒体公示等程序,从推荐人选和获评“昆明好人”以及各行业所评先进典型中,遴选出候选人进入评审程序,通过专家评审小组评选、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广泛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最后推选出道德模范候选人24名,道德模范提名奖候选人28名,现将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至1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信件形式向2023年昆明市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请加盖公章,于2024年2月1日前邮寄至昆明市文明办思想道德处(以邮戳日期为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楼308室;邮编:650500;联系电话:0871-65934782)。
昆明市文明办
2024年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