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女友?网络租人服务调查 :有的收钱消失有的不怀好意

“租男友/女友回家,帮你摆脱催婚烦恼”“可拍婚纱照、可办形式婚礼,可见家长朋友”“出租自己当伴娘,费用300元,提前一天彩排加100元”……临近年关,在一些网络平台上,“出租自己”的业务更加火热,称可以提供陪聊、陪玩、扮演角色等服务,并在详情页内列出价格、自身优势等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在网络平台上搜索发现,“伴娘出租”“女友出租”“冒充家长父母老师”等服务各式各样。不过,与这些来自网络平台陌生的“亲密人”打交道,也要时刻注意自身安全。毕竟,面对这些靠着网络交易临时形成的关系,稍有不慎,就会掉进“坑”里。多位“出租”自己的受访者表示,其经常会收到非出租要求的骚扰信息,甚至还有不少骗局。

对此,受访专家指出,自然人不能作为出租的标的物。网上所谓的“租人”实际上是一种劳务雇佣关系,应当受到民事法律的调整。但是有别于一般的劳务雇佣,在出租过程中,极有可能打法律的擦边球。同时,“租人”行为很容易将出租者置于一个完全不可控的陌生环境,进而给自己带来一系列无法预料的伤害,应当从细化服务属性、明确服务条款、加强审核监督等方面加以规制。(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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