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市场上形形色色的减肥药、减肥食物“迷人眼”,广告更是打得火热,殊不知,那些所谓有奇效的减肥药里面可能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近日,江西省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
2019年1月至2023年5月,丁某通过网络平台购入“古方本草溶脂丸”减肥胶囊,并在朋友圈宣传、售卖,销售金额达18万余元。而李某也从买家变成卖家,从丁某处大量进货成为丁某的下线代理,销售金额达8万余元。二人售卖的减肥胶囊造成多名“减肥人士”出现头晕、恶心、失眠等不良症状。涉案“减肥胶囊”经检测,均含有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明令禁止使用的西布曲明成分(西布曲明属于《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上的物质,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2023年6月,该案件被都昌县公安局侦破,并将该案移送至都昌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县检察院受理此案后,经审查认为,被告人丁某、李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3年9月,都昌县检察院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对丁某、李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被告人丁某、李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全媒体记者 周孝清 通讯员 李梦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