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市、区),保山一地拟通过验收!

2021年10月,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公布第二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的通知》,确定了61个县(市、区)为第二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截至2023年10月,示范创建期届满。按照《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经相关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了验收工作。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市、区),保山一地拟通过验收!#七彩云南 幸福保山#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市、区),保山一地拟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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