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报警服务台可受理6类报警警情

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和《云南省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明确规定,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包括:1.刑事类警情;2.治安类警情;3.道路交通类警情;4.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5.治安灾害事故类警情;6.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警情。(云南省公安厅警令部主任 刘咏赞)110报警服务台可受理6类报警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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