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抢黄灯?撞了!又撞了!

覆车之戒12月20日上午9时03分许,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由北向南行驶至214省道北渡路口,此时的交通信号灯为红灯,他没有选择停车等待,而是向东转弯闯红灯横穿道路。刚好张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在路口已经黄灯亮起的情况下加速驶来,因车速较快,待张某发现时已经来不及避让,两车在路口发生碰撞,较大的撞击力导致李某被撞倒地,万幸的是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李某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倒地的瞬间头盔保护了头部,只是身体轻微擦伤,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经认定,事发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通过路口,汽车抢黄灯通过路口,双方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交警提醒:希望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云南曲靖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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