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危化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规定,昆明市5个主城区和3个开发(度假)区2024年春节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是腊月二十至正月十五(2024年1月30日至2月24日),共计26天。但春节期间,昆明市辖区内这11类地点和区域禁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地铁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以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公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文化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商业步行街、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和区域;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涵洞,以及地下通道、地下管网、人防设施等地下空间;红嘴鸥等野生动物聚集觅食、栖息地;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周边80米范围内;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的地点和区域。(昆明市委宣传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