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部社科研究优秀成果推介展示活动(2021—2023)的通知》(办科教发〔2023〕19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文化和旅游部将于近期开展文化和旅游部社科研究优秀成果推介展示活动(2021—2023)。为切实做好我省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
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文化和旅游部社科研究优秀成果推介展示活动(2021—2023),围绕推介对象和推荐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部社科研究优秀成果(2021—2023)遴选推荐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抓好落实。
二、择优推荐
(一)推荐名额
1.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推荐行业智库类成果不超过4项,其中同一承担单位不超过2项;推荐期刊专题类成果不超过3项,其中同一期刊推荐专题不超过2项。
2.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推荐项目不超过2项;文化和旅游行业智库建设试点单位可直接推荐行业智库类成果1项。
(二)推荐程序
1.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相关单位填写成果推荐表(附件1),按照推荐条件和名额,经组织专家评审后,将成果推荐表、推荐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智慧旅游处(科技教育处)。
2.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按照推荐条件和名额进行初审和推荐,将上述材料要求直接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智慧旅游处(科技教育处)。
3.省文化和旅游厅智慧旅游处(科技教育处)将按照要求组织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和择优推荐,经按程序批准并在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公示后,呈报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
三、报送要求
(一)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版:成果推荐表、推荐汇总表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证明材料为原件或清晰复印件。
2.电子版:成果推荐表、推荐汇总表为可编辑文档。相关表格电子版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公告通知”栏目下载。
(二)报送时限及联系方式
请推荐单位于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18:00前将纸质材料一式3份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智慧旅游处(科技教育处),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ynyskxghb@163.com。
联系人:刘萍芬,0871-64608416
寄送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678号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大楼1509号,邮政编码650100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部社科研究优秀成果推介展示活动(2021—2023)的通知(办科教发〔2023〕1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