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7日下午2点41分许,施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七〇七中队接到110指令:在施甸连接线23公里800米路段有一起交通事故发生,需立即前往现场处理。接到指令后立即前往事发现场,到达现场后,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经民警现场勘察了解,调取监控录像得知,事故发生是由于驾驶三轮车车主杨某某在学校禁停路段停车时因手刹未拉,操作不当,未按操作规范驾驶,从而促使三轮车失控撞向正常行驶车牌号为云MW***6小型轿车,三轮车驾驶人杨某某无受伤情况,小轿车驾驶人张某某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受轻微伤。此次事故因三轮车杨某某未能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导致与在道路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张某某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的损伤。三轮车驾驶人杨某某在学校禁停路段停车,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民警对其进行了教育及处罚。#每日交通安全提示#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云南交警 @保山警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