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服务保障政策,切实推进人才安居行动,昆明市呈贡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战略部署要求,通过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盘活用人主体自有住房、租赁购买市场房源等方式筹集存量房源200余套,纳入呈贡区人才公寓统筹管理。
近日,呈贡区结合实际出台《昆明市呈贡区人才公寓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符合条件人才提供过渡性、政策性实物住房。符合条件人才,分类享受最长2年的租金补贴。

A类人才:
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外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国家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等相当层次人才。
B类人才:
“兴滇英才支持计划”“春城计划”入选者等相当层次人才。
C类人才: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在职在岗的高层次人才。
D类人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产业发展需求,引进呈贡企业的各领域急需紧缺人才(主要是指受社会行业普遍认可但无学历、无职称的人才)。

经审核认定的A类人才享受最长2年100%租金补贴。
经审核认定的B类人才享受最长2年800元/月租金补贴。
经审核认定的C类人才中:
(一)取得博士研究生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享受最长2年600元/月租金补贴;
(二)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或副高级职称的,享受最长2年300元/月租金补贴;
经申请认定的D类人才享受最长2年200元/月租金补贴。其中特别优秀、对呈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具体租金补贴金额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方式另行研究确定。
针对由区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的区级人才专项工作(如人才项目、人才工作站(室)、“万名人才兴万村”行动等),经申报审核通过后,可将工作经费按不超过30%比例用于人才公寓租金补贴,具体补贴比例结合实际费用支出情况研究确定。


来源 | 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