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村镇
多措并举
推深做实林长制
我镇自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按照上级部署以及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职责,明确部门分工,加强林地管理保护工作,积极推进林长制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01
加强组织领导
制定方案,明确要求,完善职责分工和措施保障,有序推进林长制工作的开展。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镇、村两级林长体系,设立镇级林长10人,村级林长49人。
02
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扑救;坚持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充分利用村喇叭、微信、车载广播等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危害性等,加强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提高村民的爱林护林意识,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03
推进生态保护修复
坚持科学化绿化,合理规划绿化用地,持续推进全镇范围内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加强生态修复,大力提升森林质量。结合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推动采石、采砂、采矿和石漠化区域生态修复,实现空间再造、生态再造、产业再造。落实部门绿化责任,科学划定“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大力开展森林乡村创建活动。
04
督察落实林长制工作
推行由党委统筹,人大、纪委具体组织实施的林长制督察工作机制。落实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督察工作要求,制定年度督察方案,细化工作职责和任务,规范督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来源:东村镇
编辑:赵珺琪
审核:吉旭
终审:李俊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