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12时14分,龙街派出所接到群众周先生报警称手机丢失,需要民警帮助寻找。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了解情况。
经了解,当日11时53分,周先生将一部黑色的手机放在小货车驾驶位中控台的手机支架上,12时07分返回后发现手机不见了,查找无果后报警求助。
了解清楚情况后,民警第一时间安排在所警力调取现场监控视频,并同步在周边商铺开展走访调查工作。经调取现场监控发现,车辆停放期间无人靠近,手机是在报警人下车时带落在地,后被路人捡走。
经过工作,民警与捡走手机的群众取得了联系,群众第一时间将手机送到派出所,并做好登记工作。随后,民警与周先生取得联系,告知其到派出所领回手机。电话中,周先生连声道谢,并表示第二天自行到派出所领取手机。
11月14日14时许,周先生到龙街派出所领回遗失手机。接过失而复得的手机后,周先生再次向民警表示感谢:“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要是没有您们帮忙,手机是真的找不回来。”
临别时,民警叮嘱周先生出门时要保管好个人物品,避免再次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