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强基在行动 | 搭乘车辆未系安全带,发生事故需要担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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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他人驾驶的汽车
发生交通事故受伤
自己未系安全带
需要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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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乘车人在行车时系好安全带是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驾驶人、乘车人

在行车时系好安全带

是法定义务

根据调查研究

不系安全带

已经成为交通道路

致死致残的三大原因之一

仅次于超速行驶和酒后驾驶


法“晋”人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警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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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 ti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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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驾驶员还是同乘人员,无论坐在前排还是后排,都应该始终遵守交通法规,系好安全带,这不仅是为了避免罚款和扣分等处罚,更重要的是为了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在道路上,每个人都有责任为交通安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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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晋宁公安

编辑:沈仕会

编审:方维林

审核:冯静

终审:段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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