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底前,社保、最低工资将迎来新变化。社会保险经办领域首部行政法规《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已经公布,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优化了用人单位和个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待遇申领、核定和支付等业务的流程。例如,《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在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时,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个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用人单位和个人申请变更、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除了社保经办迎来利好之外,最低工资也迎来利好。天津、广西等地即将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
天津从2023年11月1日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180元调整为232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22.6元调整为24.4元。
广西也自2023年11月1日起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本次调整之后,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990元,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840元,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690元。
此前,多地已经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希隆)
年底前,社保、最低工资将迎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