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堆被搁置十八年的石头
一桩跨越三十年的分家析产恩怨
兄弟反目,至亲成仇
是一判了事还是实质解纷?
且看基层法官如何以真心换真情
一则法官的解纷笔记记录了
如何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
秋风牵手,相提笑语
伯歌季舞,燕乐以喜
“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家给人足,时和岁丰。”这大概是每一个中国人的愿望。但愿望有时往往只是愿望。
兄弟分家立门户,美好生活向未来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当双方在村委会准备签协议兑款时,得知情况的张某才赶到村委会阻止:“当初,老宅中的厢房是分给我的,我应当分到8000元!否则,谁也别想动老宅!”至此,此次协商再次停摆。
一判了事?VS实质解纷?
查看老宅


联动上门调解


在决定立案后,我和书记员再次前往张某强、张某才兄弟二人家中进行思想工作,希望他们能够支持侄儿尽孝道,并自愿让陈某娟将石头清除。然而,老大张某强仍然坚持要求侄子给自己补偿10000元。
经历几次“碰钉子”之后,我有些许气馁,一边是“不满足条件,不放弃”的顽固叔伯,一边是“本来就是受害者,哪能倒出钱”的寡嫂侄儿,我一度想要放弃调解,转而开庭“一判了事”。
转念又想起自己刚进法院时,就被分配到这个祖国西南边陲的少数民族聚居法庭,当时的老法官本着“心系群众”之心,带着我走家串户做调解,不厌其烦化解了一桩桩一件件基层矛盾纠纷,作为年轻法官的自己遇到小小困难只想放弃,为此我感到惭愧无比。
我思虑再三,还是不愿意选择开庭判决。“一判了事”固然能尽快结案了事,但若判决后被告仍然拒绝清除石头,原告仍然不能实现自己的权利,无法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其次,如果进入执行程序,以原、被告的家庭关系来说不亚于如同“骨肉相残”,如此,不仅增加了司法成本,还可能使三兄弟家的关系继续走向冰点,甚至引发更激烈的矛盾纠纷。
石头冰凉无可撼,真心火热尚可感
法庭调解


往期精选




云南政法融媒体中心
出 品
审核:裴卫国
责编:李亚兴
编辑:李道翼 孙天慧 周天昕 张晓洁
来源:昌宁县人民法院
保山市委政法委
转载请注明出自公众号
云南政法(ID:ynzfy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