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的石头”终于不再“疯狂”——一则来自法官的解纷笔记

云南政法


一堆被搁置十八年的石头

一桩跨越三十年的分家析产恩怨

兄弟反目,至亲成仇

是一判了事还是实质解纷?

且看基层法官如何以真心换真情

一则法官的解纷笔记记录了

如何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

秋风牵手,相提笑语

伯歌季舞,燕乐以喜


“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家给人足,时和岁丰。”这大概是每一个中国人的愿望。但愿望有时往往只是愿望。

2023年9月10日中午,白露刚过,秋老虎的余威尚存。这周末轮到我值班,烈日当空,我一个人坐在法庭速服站里看卷宗,有些想打盹。一老妪在儿子的陪同下来到法庭递交诉状,在她断断续续的叙述下,一桩长达三十年的分家析产恩怨逐渐展现在我眼前,一件难解的“急难愁盼”交付到我的手上......

兄弟分家立门户,美好生活向未来


1982年,育有三子的张老汉在另择地址建了一所新房屋后,开始着手分家,将老宅中的楼子和厢房分给老大张某强居住,将老宅正房分给老二张某德居住,将新取得的地基上新建房屋分给了幼子张某才。
数年后,老大张某强也另外取得新地基并建盖了新房屋居住,于是从老宅中搬出,张老汉与老二张某德一家共同居住于老宅中。至此,三兄弟正式开始分宅居住。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1992年,老二张某德在父亲张老汉去世前将老宅所占地基(包括厢房和楼子)宅基地使用权全部变更到自己名下。
2003年,老二张某德因病去世,2005年,老大张某强将之前分给自己的老宅中的厢房和楼子拆除,但是未将厢房和楼子下面的石脚及石头清除。因分家析产,三兄弟互相产生矛盾纠纷,慢慢结下了恩怨。老大认为厢房和楼子虽然拆除了,但是留下的石脚及石头仍属于自己,不仅不允许老二家动石脚,且多次干预老二家进行建设,老二张某德妻子只能一直守在老旧的正房中居住。
2023年6月,老二张某德在昌宁县城工作的儿子张某生,基于孝道想为母亲修建新房,改善居住条件,回到老家与大伯张某强协商,愿意补偿张某强16000元,让自己处置张某强留下的石脚及石头。

当双方在村委会准备签协议兑款时,得知情况的张某才赶到村委会阻止:“当初,老宅中的厢房是分给我的,我应当分到8000元!否则,谁也别想动老宅!”至此,此次协商再次停摆。

为了实现老人改善居住环境的愿望,老二张某德的妻子陈某娟在儿子的陪同下,来到法庭寻求帮助。希望能在法院帮助下能将留在自家宅基地上的石脚及石头清除。

一判了事?VS实质解纷?


听取陈某娟诉求后,我决定先邀请司法所、村干部到老宅实地了解情况,并尝试通过诉前调解来为他们化解矛盾并移除这一堆“疯狂的石头”。当天,张某强、张某才居然“坐地起价”要求陈某娟向二人各支付10000元补偿费才愿意让陈某娟清除石脚及石头,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查看老宅

云南政法

云南政法




联动上门调解

云南政法

云南政法


在决定立案后,我和书记员再次前往张某强、张某才兄弟二人家中进行思想工作,希望他们能够支持侄儿尽孝道,并自愿让陈某娟将石头清除。然而,老大张某强仍然坚持要求侄子给自己补偿10000元。


经历几次“碰钉子”之后,我有些许气馁,一边是“不满足条件,不放弃”的顽固叔伯,一边是“本来就是受害者,哪能倒出钱”的寡嫂侄儿,我一度想要放弃调解,转而开庭“一判了事”。


转念又想起自己刚进法院时,就被分配到这个祖国西南边陲的少数民族聚居法庭,当时的老法官本着“心系群众”之心,带着我走家串户做调解,不厌其烦化解了一桩桩一件件基层矛盾纠纷,作为年轻法官的自己遇到小小困难只想放弃,为此我感到惭愧无比。


我思虑再三,还是不愿意选择开庭判决。“一判了事”固然能尽快结案了事,但若判决后被告仍然拒绝清除石头,原告仍然不能实现自己的权利,无法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其次,如果进入执行程序,以原、被告的家庭关系来说不亚于如同“骨肉相残”,如此,不仅增加了司法成本,还可能使三兄弟家的关系继续走向冰点,甚至引发更激烈的矛盾纠纷。

石头冰凉无可撼,真心火热尚可感


为了从实质上解决问题,化解开双方心结,我又一次找到被告张某强、张某才兄弟二人,再次苦口婆心向兄弟二人释法析理、用心耐心劝说,希望二人换位思考,并明确告知二人:将石脚及石头留在原告家宅基地上没有法律依据,也不符合乡村风俗习惯,若真的开庭判决,后果可能对二人严重不利。
经我和书记员一个下午几小时的轮番劝说,二被告终于松口,愿意降低补偿数额,只要原告陈某娟向二人各补偿5000元,便将案涉的石脚和石头交由原告陈某娟自行处理,原告对此方案也表示接受。



法庭调解

云南政法

云南政法

10月24日,一家骨肉相聚耈街法庭,握手言和,“疯狂的石头”终于不再“疯狂”。这一起断断续续进行了三十年的分家析产恩怨终于得以化解,被搁置了十八年的石头也终于可以“挪位”。


俗话说“千年缘分实堪珍,血脉相连骨肉亲”,邻里关系尚无大小事之分,更何况是血脉相连的一家人,和谐的家庭关系对邻里和社会均至关重要。
作为乡镇派出法庭,始终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理念,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将法与理相结合,德与情相融合,搭建法治沟通桥梁,才能够真正实质性化解问题和矛盾。
我也更清楚地知道,“公平正义”任重道远,我也暗自下决心,年轻时许下的“一腔热血洒边疆”的愿望终将在我的坚持下逐渐实现。


往期精选

云南政法
云南政法
云南政法
云南政法



云南政法融媒体中心

出   品


审核:裴卫国

责编:李亚兴

编辑:李道翼 孙天慧 周天昕 张晓洁 

来源:昌宁县人民法院

         保山市委政法委

转载请注明出自公众号

云南政法(ID:ynzfyn) 

云南政法


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云南政法"
广告热线: (0871)65364045  新闻热线: (0871)65390101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 27799679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