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开展30天志愿宣传!2023年西山区首例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办结

昆明生态环境


10月27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召开协商会对西山区3例涉及企业初期雨水超标排放,导致生态环境损害问题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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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中旬,昆明市西山区海口螳螂川石龙坝断面自动监控数据显示,总磷异常升高,为此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执法人员、监测人员迅速对螳螂川沿线涉磷企业进行检查,检查时发现3家企业存在初期雨水收集池废水外排的情况,导致河道水体总磷超标。


按照程序,市、区两级立即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程序,与涉案公司针对案件调查结论及损害担责方式开展磋商,通过耐心沟通,赔偿义务人充分认识到环境违法行为的严重性,自愿为其环境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后果,对其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进行赔偿。


经过协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与3家赔偿义务人正式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赔偿义务人在签署赔偿协议后,将在30日内主动开展法治宣传志愿活动,代偿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册1200册。至此,今年西山区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顺利办结。


与以往的“一罚了之”不同,这一次对相关企业采取了更积极的处理方式,有效破解了“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难题,向全社会传递出“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明确信号与警示作用,为西山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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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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