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警方:发现禁养犬,请立即报警!33种禁养烈性犬公布!

石林融媒近日
四川一名2岁女童
被一条未拴绳的大型罗威纳犬
撕咬长达40秒
引发全国众多网友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

视频中的大型罗威纳犬

在昆明属于禁止饲养犬种



提醒大家


  • 昆明在养犬重点管理范围内禁止饲养33种烈性犬以及由公安机关、畜牧兽医部门鉴定的体高(肩高)超过61cm以上的其他杂交烈性犬也在禁养范围之内。


  • 养犬需办理犬证。


  • 携犬出户,必须对犬束犬链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引,约束好犬只,主动避让他人。


  • ……


33种烈性犬禁止在主城区饲养



在2008年昆明颁布实施的《昆明市养狗管理条例》中,对市民圈养和收容各种犬明确规定,这33种烈性犬禁止在主城区内饲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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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昆明陆续对养犬管理规定

发布了补充的方案和通知

遛狗不拴绳最高罚500元


2019年7月,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市养犬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昆明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重点解决养犬不登记、不免疫;遛犬不拴绳、不清理粪便;犬只非法交易;伤人扰民等突出问题。


《实施方案》中明确,重点区域内,养犬人携犬出户时,必须对犬束犬链,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引,约束好犬只,主动避让他人;同时,携带清洁用具,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

其中:


携犬外出,为犬只束好犬链,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引,约束好犬只,主动避让他人;


不得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需征得驾驶人同意,并为犬只戴好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犬笼;


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实施养犬登记


2020年4月,昆明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养犬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重点管理区域内的养犬人,应当及时登录微信公众号“昆明市养犬管理服务平台”,完成犬主信息和犬只信息登记,在具备免疫服务资质的注射站(点)核实信息、注射疫苗后,均可实现免费申领电子养犬登记证。


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0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其犬只。


截至2023年4月30日,昆明市已办理养犬登记证143428个。


办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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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饲养烈性犬要罚款



2020年4月颁布的《通告》中明确,将昆明主城各区及各县(市)区划分为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分类进行养犬管理。


其中,昆明市主城5区有36个街道和市级以上开发区(度假、经济、工业园)区所辖的全部区域为养犬管理重点区域,其余为养犬管理一般区域。


《通告》显示,在重点管理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和设置犬只养殖场所。


对违规饲养烈性犬只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其犬只;


对重点区域内设置养殖场所的,由农业(畜牧)、市场监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农业部门执法期间,对开办动物养殖场所的,按照《动物防疫法》的相应条件和处罚依据执行。


此外,一般管理区饲养的犬只不得带入重点区域。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20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其犬只。


昆明养犬管理重点区域



五华区

护国、华山、大观、龙翔、莲华、丰宁、红云、黑林铺、普吉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区域;



盘龙区

拓东、鼓楼、东华、联盟、金辰、青云、茨坝、龙泉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区域;



官渡区

吴井、太和、关上、金马、官渡、小板桥、六甲、矣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区域;



西山区

马街、金碧、永昌、前卫、福海、棕树营、西苑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区域;



呈贡区

龙城、洛羊、斗南、吴家营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区域;



安宁市

连然、金方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区域;



东川区

铜都街道所辖的区域;



晋宁区

昆阳街道所辖的区域;



富民县

永定街道所辖的区域;



宜良县

匡远街道所辖的区域;



石林县

鹿阜街道所辖的区域;



嵩明县

嵩阳街道所辖的区域;



禄劝县

屏山街道所辖的区域;



寻甸县

仁德街道所辖的区域;


此外,还包括市级以上开发区(度假、经济、工业园)区所辖的全部区域。


除上述重点区域外,其余区域皆为养犬管理一般区域。



各职能部门举报电话


石林县公安局举报电话:110、0871—67786012


石林县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871—67796879


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0871—67796815


石林县城市管理局举报电话:0871—677986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30条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防止疫病传播。
县级人民政府和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农村地区饲养犬只的防疫管理工作。
饲养犬只防疫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92条规定: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昆明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养犬管理的通告》

在重点管理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和设置犬只养殖场所。

对违规饲养烈性犬只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其犬只;对重点区域内设置养殖场所的,由农业(畜牧)、市场监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一般管理区饲养的犬只不得带入重点区域。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20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其犬只。


警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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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 ti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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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昆明在养犬重点管理范围内禁止饲养33种烈性犬以及由公安机关、畜牧兽医部门鉴定的体高(肩高)超过61cm的其他杂交烈性犬也在禁养范围之内。

  • 养犬需办理犬证。

  • 携犬出户,必须对犬束犬链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引,约束好犬只,主动避让他人。




石林警方呼吁

请文明养犬

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狗狗是人类的好伙伴

请文明养犬

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石林融媒


即日起

石林公安将对遛犬

高峰时段、重点路段开展巡查

加大对重点区域无证养犬

违规饲养烈性犬只、遛犬不牵绳

犬吠扰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同时

对多次违反

《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

将予以曝光并录入信用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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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邮箱:14822559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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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石林警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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