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观鸥三种禁止行为

红嘴鸥迁飞昆明越冬至今已近40年,越冬鸥群的数量、规模及栖息地、活动地不断扩大,昆明已成为红嘴鸥南北迁徙的重要聚集点。红嘴鸥的到来,为昆明冬春季增添了一道靓丽风景,成为展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生动画面的一张城市名片,广大市民游客爱鸥、观鸥已形成了一种传统文化和休闲时尚。对人们观赏红嘴鸥的行为加以规范,促成文明观鸥的自觉行动,是进一步加强红嘴鸥在昆越冬期间的保护,推动保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的重要举措,对维护昆明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安全,展现全国文明城市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规定》充分考虑昆明市多年来在红嘴鸥保护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现实需要,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保护管理工作的难点,突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体现了“小切口”地方立法“问题导向、务实管用、小快灵”的特点。

《规定》一共7条。其中,第三条从保持文明观赏距离、避免直接接触、文明拍摄、投喂符合质量标准的鸥粮等方面鼓励和倡导人们文明观赏,既能保障红嘴鸥越冬期间的食物需求,又能保护和保持红嘴鸥作为野生动物的习性不被人为破坏,保留了人鸥之间的文明和谐互动;第四条明确了观赏红嘴鸥的三种禁止性行为,对常见的不文明行为进行了界定,旨在不干涉红嘴鸥的自然生活,构建人人爱鸥、人人护鸥的良好社会氛围。在《规定》第五条中,对违反本规定且拒不改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新创设了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行政处罚,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处罚条款,使规定带有刚性,更具操作性。明确观鸥三种禁止行为
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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