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打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保山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施甸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于2023年10月15日起开展流浪犬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甸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于2023年10月15日起开展流浪犬专项整治行动。凡县城范围内发现的无人管理、无牵引绳的犬只,均视为流浪犬,我单位将依法捕捉处理。
二、请广大养犬市民携犬外出时,使用牵引绳拴好犬只。若发现居住处附近有流浪犬出没,可联系施甸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捕捉。联系电话:0875-8124547。
特此通告
施甸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0月8日
完
责任编辑:杨清宗
关于保山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