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躲避电子监控,男子给车牌号加了“小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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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

号牌相当于机动车的“身份证”

不可以随意更改、任意污损

否则

当事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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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15时12分

交警七大队接到支队指挥中心指令

查缉一辆涉嫌变造机动车号牌的大货车

七大队摩巡队接指令后快速反应

仅用时5分钟

就在东绕城高速阿拉收费站匝道

成功查获该嫌疑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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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黍对嫌疑车辆仔细辨认

核实该车辆号牌的号码与原车辆不符

经警务信息平台比对后

发现该车辆原来的号牌为“渝D***72”

但驾驶人却加上数字“3”的“小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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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查

驾驶人梁某某为逃避电子监控抓拍

伪造了一块活动的数字牌“3”

将原来的号牌进行部分遮挡

以达到逃避监控抓拍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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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该车辆已被依法扣留

驾驶人将受到法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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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

蜀黍就跟大家说说

变造车辆号牌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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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2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以上5000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一次性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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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

在法律允许范围内

机动车哪些部分可以进行变更? 

合法变更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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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规定:机动车办理注册登记时,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数据不符的;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机动车办理变更登记时,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不予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


注意:这些情形不需办理变更登记哦!

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但是,座椅不能拆卸、车内结构不能改变、在车管所机动车登记的车辆结构特征也不能擅自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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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改装需要到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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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特别提示:属于本条款第1项、第2项和第3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6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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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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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一条 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注:不是本地户口的车主,在申请变更登记时,还需要带上暂住证 。


蜀黍提醒

心怀小心思的驾驶人

蜀黍是最“懂”你的人

不要心存侥幸哟

依法行使、平安出行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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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交警七大队

审核:张鹍鹏 李璠

编辑&排版:杨碧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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