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禄劝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和主持下,以被执行人亲属代为履行的方式,执行完毕两起长期未执结的合同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案情回顾
2015-2018年期间,徐某某因工程问题与他人发生多起合同纠纷,判决生效后徐某某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两名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禄劝法院向徐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同时,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及线下查控措施对徐某某的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等进行查控,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虽然终本,执行却从未间断。多年来,执行法官一直没有放弃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通过查阅卷宗及向村委会了解,执行法官终于与被执行人亲属取得联系,并向其进行释法说理。经与徐某某父亲深入沟通,进行风险告知,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后,徐某某父亲自愿代为偿还其所欠债务。至此,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法官说法
1.只要向法院申请执行,就可以收回钱款?
不是。司法实践中,有很多“执行不能”案件。所谓“执行不能”,指的是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被执行人财产客观上无法处置,即使人民法院穷尽一切手段,案件仍无法得到执行的情况。这类案件不能得到执行不是人民法院执行无力,而是由于被执行人丧失清偿能力所致。
2.遇上“执行不能”是否就永远无法执行到位?
当然不是。绝大多数的“执行不能”案件都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但这并不意味着案件彻底终结,被执行人应该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仍有义务继续清偿;当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时,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法院也会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定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将依职权对案件进行恢复执行。
3.亲属代偿的意义?
亲属代偿作为一种传统道德观念,虽非亲属应承担的法定义务,但对维护亲情、传递社会正能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的意义。强制执行虽然只能执行判项列明承担责任的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亲属出于自愿,主动为被执行人代偿的,不仅能够让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得以实现,还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相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