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宋某明(男,40岁),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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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岳麓区教育局今天(7日)下午发布通报:


9月6日下午,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南校区一名学生受伤。据初步调查,系该校四年级教师宋某明在组织课后服务时致该学生额部受伤。事发后,受伤学生已及时送医治疗。

目前,我局已对该校党总支书记和涉事教师宋某明作出停职处理,宋某明正在接受公安部门调查。

后续,我局将全力组织做好受伤学生的医治工作,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事人员。同时,我局将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生安全管理。


岳麓区教育局
2023年9月7日



9月7日,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发布警情通报,通报称,9月6日下午,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教师宋某明(男,40岁)在组织课后服务时致一名学生额部受伤。接警后,公安机关立即全面开展调查取证。目前,宋某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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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长沙市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有家长反映,其孩子在课堂上被老师伤害,需要进行开颅手术。当日,记者从博才梅溪湖小学确认:事发于9月6日的课堂上,造成孩子伤害的是教师手上的三角板,校方对事情的发生感到意外。

据家长反映,男老师宋某明持三角板击打其孩子刘某某脑袋。随后孩子被送至医院缝合伤口,家长赶到医院后,发现要马上进行开颅手术,经过近5小时的手术,被老师打碎的头骨和插入脑骨内的异物被取出来,孩子现在处于危险期。


9月7日上午,博才梅溪湖小学一工作人员向前来咨询此事的家长证实了此事。该人员介绍,目前学校领导、教育局领导都在处理此事,公安部门也介入了调查,到时候会发官方通报。

学校对于此事的发生也觉得“意外”,涉事老师宋某明平时上课都很正常,事发时宋某某在维持课堂秩序。受害孩子为四年级学生,给孩子造成伤害的是数学老师用的三角板。

▍来源:湘江新区教育、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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