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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在行动】出借银行卡轻松赚钱?当心“热心肠”变“替罪羊”
2023-09-06 11:07
来源:大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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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6
帮人办几张银行卡、电话卡
把微信、支付宝、银行卡借给他人转账
每天轻松拿点“好处费”
……
这些看上去只是帮个忙的“小事”
实则是摊上了违法犯罪的“大事”
9月4日下午,大理市人民法院在大理大学公开审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为师生们送上了一堂直观生动的法治课,大理大学200余名师生参与此次庭审旁听活动。
案件回顾
2022年6月至11月,被告人沐某华为获取利益,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将其名下三张银卡出借给他人用于“跑分”,并从中获利4000元。
2022年11月至2023年2月期间,被告人沐某华、段某君1为获取利益,经和上家“小韦”商议后,被告人沐某华、段某君1决定组织人员提供银行卡帮上家“跑分”赚钱,先后组织、邀约被告人段某君2、魏某军、李某梅、张某华、向某伟、和某龙、王某群、王某兵等人到大理市下关街道某小区某房内提供银行卡用于“跑分”,进行非法资金支付结算。
当庭宣判
大理市人民法院
认为,被告人沐某华、段某君1、段某君2、魏某军、李某梅、张某华、向某伟、和某龙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他人提供银行卡进行支付结算,帮助网银转账,支付结算金额共计达3100余万元,属情节严重,八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由于八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遂判处被告人沐某华、段某君1等八人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共计37000元,被告人段某君2、魏某军、李某梅、张某华、向某伟、和某龙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属从犯,适用缓刑。同时,扣押在案的八名被告人的手机、笔记本电脑、银行卡等依法予以没收,扣押在案的六名被告人退缴的违法所得共计44500元依法予以没收,被告人沐某华、段某君1的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
以案说法
所谓“帮信罪”,就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其中,最常见的就是买卖银行卡、电话卡,架设GOIP,搭建赌博网站,发送小广告推广引流等。
目前,青年人已成为“帮信罪”的主体,此次普法进校园活动,“零距离”展示了刑事审判的全程,让师生们了解了什么是“帮信罪”,强化了师生对法律和司法程序的认知。
反诈之路任重而道远,仅仅依靠司法机关是不够的,更需要群众擦亮双眼。“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要轻易相信天上飞来的“馅饼”,拒绝不当得利、违法得利,避免成为网络犯罪活动的帮凶,别让“热心肠”变成“替罪羊”。
通讯员 戚雪 文 / 图
编辑:马丽芳
审核:苏云慧
终审:赵正琳
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大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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