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大货车冲进绿化带……

晋宁诗意的栖居地


近日

晋宁区城管局

对两起

损绿、毁绿行为

进行了依法处置


晋宁诗意的栖居地


8月30日上午,晋宁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环湖南路(古二路口至湖景小镇路段)一侧行道树被严重刮伤,部分行道树树枝被折断,树枝、树叶散落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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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高度重视,立即制止毁绿行为,避免事态扩大,暂扣行为人车辆,对毁坏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经查,该毁绿行为由一辆自二街工业园区开往晋宁城区的渣土车因车身大、货架高,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疏忽大意所致。

据统计,此次损害绿化的范围长约3公里,刮伤行道树共计80余棵,其中5棵损毁较为严重。后期,区城管局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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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下午,城管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倚阳路一辆重型货车因操作不当,碾压绿化带,导致绿化地被损毁、树木倾倒,不仅严重影响景观效果,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立即联系并移交属地管理部门进行处置。

根据《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第四章第二十九条“禁止毁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第五十九条“违反第二十九条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城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两起损绿、毁绿行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花一草皆生命,

一枝一叶总关情,

美好的环境

需要大家一起携手守护


晋宁诗意的栖居地

晋宁区城市管理局呼吁广大市民:

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珍惜爱护每一寸城市绿地,树立爱绿护绿意识,积极参与到爱护绿化的行动中来,并监督、举报破坏绿化树木、绿地及绿化设施的不法行为。

对于违反城镇绿化条例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城管部门将通过网络、信息、媒体等方式进行实名曝光,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下一步,晋宁区城市管理局将不断加大巡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有效管护,防止损绿、毁绿行为发生。

晋宁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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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毛茗

编审:方维林

审核:冯静

终审:段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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