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高速上“低速行驶”有什么危害?


低速行驶不仅影响高速公路的行车秩序,降低通行效率,还会迫使其他车辆从两侧行车道、应急车道超车,致使造成剐蹭、追尾事故几率上升,特别是在转弯、上坡路段极易引发恶性死亡事故。


当然
并不是任何情况
都要避免低速行驶
在一些特定天气、情况下
应当低速行驶保证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实施条例》
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第八十一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三)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遇有前款规定情形时,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显示屏等方式发布速度限制、保持车距等提示信息。
警方提示

police tips

超速行驶危险
低于限行速度同样也很危险
请广大群众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车速
如果自身驾驶技术不熟练
或者平时习惯开慢车
请靠右侧车道行驶
不要影响其他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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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晋宁公安
编辑:毛茗
编审:方维林
审核:冯静
终审:段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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