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4年受理退货申请17494起

从提交退货申请到收到商品退款只用了3天,体验过昆明“30天无理由退货”的游客李先生很满意,他说:“处置速度快,商家很诚信,点赞。”

  2019年5月云南省推行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以来,昆明市建立健全“30天无理由退货”机制。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受理退货申请17494起,涉及退款金额1.1亿元,游客对退货投诉处置、服务点退货咨询的满意度达到100%。

  近年来,昆明市强化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职能建设,推动游客退货中心服务点标准化建设。目前,全市已构建市、县(区)两级“1+18+N”退货处置体系,为游客提供便捷、高效的退货服务;持续畅通“一机游”、退货中心服务点、12345热线、退货咨询专线等退货受理渠道,实现“退货有响应、诉求能实现”。昆明市还按照重点涉旅商品零售企业退货承诺书100%覆盖原则,分批次推进企业签订“30天无理由退货”承诺书。

  2019年5月起,云南省创新推行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并在全省16个州(市)和旅游重点县设立123个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在机场、主要火车(高铁)站和游客集中区域设立130个游客退货中心服务点。目前,“30天无理由退货”已成为诚信云南新标志和云南旅游新品牌。  (昆明日报 首席记者李思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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