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男子酒后谎报火警,被拘留5日


近日

昆明市官渡区消防救援大队

联合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矣六派出所

依法对1名谎报火警人员

进行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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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经过}



2023年8月27日07时21分许,昆明市官渡区消防救援大队接到一名男子报警称:在昆明市官渡区矣六街道子君村694号2楼发生火灾,接警后,大队立即出动3车15人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经大队人员到场确认后,并未发现有火灾事故发生和需要救援的情况。

据此,大队及时与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矣六派出所紧密协作,密切联动,对报警男子王某进行传唤调查,经调查确认,王某属于酒后谎报火警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对此,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矣六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王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目前王某已由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矣六派出所民警送至昆明市拘留所执行五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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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消防提示


谎报火警

严重浪费了警力、物力

如果同一时间发生火灾

很可能会耽误救援

错过最佳灭火时间

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谎报火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勿把火警电话当儿戏

请将119留给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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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明消防、中国消防救援


编辑:   林、罗  彤(见习编辑)
审核:李贵芳
终审:宋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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