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武高速交警关于对3名机动车驾驶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

云南高速交警




执法公告

以下3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相关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因违法行为人拒不按规定接受处理,无法履行告知义务,公安机关采取公告方式予以告知。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违法行为人不提出陈述和申辩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届满后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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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

审核:杨正云

编辑:潘  敏

供稿:昆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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