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常见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这些“小聪明”耍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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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号牌是车辆的“身份证”,是记录车辆信息的重要载体而,有的驾驶人为了躲避“电子警察”抓拍,竟想出了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一些所谓“妙招”,殊不知“聪明”反被“聪明”误。


近日,易门民警接连查获两起故意无损遮挡号牌交通违法行为,吴某和何某竟然用泥土、衣服将车辆号牌遮挡,妄图逃避监控抓拍,民警依法对二人的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200元、记9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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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这已经不是交警第一次查处此类违法。除了故意污损、遮挡号牌,以下这些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也要注意。那么,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具体有哪些?


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 使用纸片、光盘、布条等物品遮住机动车号牌;


  • 加装防撞装置、备胎等遮挡机动车号牌;


  • 使用油漆、泥浆等物质覆盖机动车号牌;


  • 人为使机动车号牌变形、折断、油漆脱落的,影响号牌上汉字、字母或者数字识别。


未按规定安装号牌


  • 前后机动车号牌未安装或者未粘贴在机动车指定位置;


  • 倒置、翻转、反向安装机动车号牌;


  • 只悬挂一块机动车号牌;


  • 使用可拆卸号牌架、翻转号牌架。


变造机动车牌证


  • 在机动车号牌上粘贴数字贴、符号贴或者使用胶粘、涂抹、拼接等方式改变号牌原有汉字、数字、字母;


  • 涂改行驶证、临时号牌记载的信息;


  • 更换行驶证上的机动车照片。


伪造机动车号牌


  • 非法制作虚假机动车牌证;


  • 通过非法手段从有机动车牌证制作、生产资质的单位取得的机动车牌证;


  •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机动车牌证。


机动车上路行驶未悬挂号牌


  • 尚未取得机动车号牌(临时号牌);


  • 已经申领号牌,但未悬挂或粘贴;


  • 使用公告作废的机动车号牌;


  • 使用过期的临时号牌;


  • 继续使用应回收的号牌。



(转自:“云南法制报”微信公众号)



主办: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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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彭景理 吴凡 张袁毅敏

  编辑:歹丽娟 魏田喜(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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