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动物园关于购买动物疾病检测服务的计划

在野生动物饲养管理工作中,为适时监测动物的健康状况,需要在日常饲养管理和疾病治疗过程中,采集相关样品或针对动物个体开展相关检查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关于“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当有利于物种保护及其科学研究,不得破坏野外种群资源,并根据野生动物习性确保其具有必要的活动空间和生息繁衍、卫生健康条件,具备与其繁育目的、种类、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技术,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防疫要求,不得虐待野生动物”,结合昆明动物园工作实际,昆明动物园拟采用昆明动物园内控制度中自行采购开展内控比选的方式择优选择三家竞标人为入围服务商。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精神,编制服务购买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动物园购买动物疾病检测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动物园。

三、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昆明动物园兽医院工作需要提供野生动物疾病监测、预防、治疗的工作需要开展的各项检测服务。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通过提供的野生动物疾病监测、预防、治疗的工作需要开展的各项检测服务,为做好昆明动物园野生动物疾病防治工作提供服务,降低动物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治愈率。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人民币3万元(大写:叁万元整);

(二)资金来源:计划从昆明动物园动物用药专项资金经费中列支。

五、承接标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服务商资格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项目,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商。

六、目标要求

通过内控比选,按照提供检测项目、竞标单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选择三家竞标人为入围服务商,昆明动物园不保证每个入围单位所能实际获得的采购项目数量。根据昆明动物园年内动物疾病检测需要开展相关检测工作服务,定期进行结算,年度总金额不超过最高限额3万元。被选中的服务商按照依法、勤勉、敬业、高效的原则,按照昆明动物园要求提供相关检测服务,为昆明动物园野生动物疾病防治做好服务,并对其所提供的检测结果负责。

七、报价方式:

按照比选文件公布的项目单价限价结合各竞标人自身情况进行报价,允许拆分报价或单独报价,能够提供服务的,对应项目填报金额,不能提供服务的,对应项目填报“0”。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该项目不在采购目录之内,金额未达到60万,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合同内容支付相关项目费用,最终结算价按实际发生项目及数量乘以中选项目所报单价执行,总金额不超过年度预算总金额。

公示日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宋老师 0871-65164344

报名方式及有关要求请点击附件:昆明动物园动物疾病检测服务内控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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