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坚持高位统筹,多方联动,实现审批程序化。建立由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为双组长,分管领导和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城乡基建、林草、水务、环保等部门组成组成联审联批领导小组。一是规范审批程序。按照农户申请、村组审核、街道审批的总方针,通过农户提出宅基地书面申请、村民小组会讨论通过并公示、村级组织开展材料规整审核、街道组织宅基地联审联批成员部门实地踏勘、召开联审联批会议、核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程序进行联审联批。二是明确职责任务。街道农业农村办负责申请人的资格权确认、一户一宅认定、宅基地面积及房屋建筑面积标准审核、农村宅基地审批书发放、审批材料的整理归档等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土地类型认定、村庄规划、用地计划、建设规划许可的发放;林草部门负责审核宅基地审批中是否占用林地;水务部门负责宅基地审批中涉及河道退让线的审核;环保部门负责生活污水直排、卫生户厕建设的监管;城乡基建办负责房屋质量和风貌的管控。各部门在收到社区申请材料后,到实地踏勘。三是坚持联席会议审批制度。街道联审联批领导小组全部成员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各部门实地踏勘和第三到测量结果、申请建房户材料逐户进行审核,明确是否同意建设。自2021年开展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以来,南羊街道召开联席会议8次,审核建房户428户,累计审批通过396户,其中原址拆旧建新(含改建、加层、分户等)380户,易址新建16户。分别发放《农村宅基地审批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96本。
坚持先行先试,不断创新,推动经验制度化。在宅改推进过程中,逐步摸索解决基层遇到的实际问题。一是无法分户问题。例如农户有两个儿子且已成年结婚但目前只有一处宅基地公安部门无法分户的问题,通过尊重客观事实以宅基地资格权户的认定为基础,按照联审联批程序新审批一处宅基地办理相关手续,待房屋建成后再到公安部门进行分户。二是家庭分居问题。例如父母与子女家庭不和睦需要分居的情况,由村小组与农户签订《农村宅基地使用协议书》,明确老宅土地使用证交由村小组保管,待老人逝世后自行拆除老宅交还村集体。三是无法满足居住需求问题。例如土地使用证上面积小和无宅基地户的情况,按照《宜良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有偿取得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进行有偿使用,村集体经济组织按“四议两公开”程序确定收费标准后,由村小组、社区、联审联批领导小组、街道四级进行审批,并签订《宜良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有偿取得协议》。四是无土地使用证问题。通过填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权属确认申请审核表》,由村小组、社区、街道进行三级对申请人家庭成员、宅基地使用权基本情况、房屋所有权基本情况、申请确认事项(土地权属有无争议、实际使用面积、建筑面积、现有房屋的建设时间)等进行审核认定。五是宅基地转让问题。按照宜良县《关于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流转行为的通知》要求对流转条件、流转程序等进行了明确。
坚持严控增量,快报快处,推动处违快速化。坚持制度为依、机制为据,明确权责、严控增量。一是开展联审联批业务培训。利用万名党员进党校对社区、小组干部开展业务培训2期,就宅基地联审联批的相关程序、社区、小组的责任进行明确,确保工作有抓手、能落地。二是建立违规快速处理机制。小组及时了解掌握村民建房需求,一旦发现未批先建,立即制止,督促其按程序办理,若发现占耕建房,立即上报街道,街道由分管领导带队,立即赶赴现场制止和处理,截至目前成功制止了5起意图占耕建房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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