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地公安机关30日内核查处置完毕投诉举报

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具体承担“96111举报投诉专线”具体接收、受理和处置工作。根据《云南省公安机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突出问题举报投诉办理工作规定(试行)》,警务督察部门按照“统一接收、按责办理、限时办结、督办反馈、分析研判”的运行机制,对举报投诉进行处置。属地公安机关在接到交办事项之日起30日内对有关举报投诉事项核查处置完毕,经审批可延长至60日。(云南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总队长 赵国文)属地公安机关30日内核查处置完毕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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