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印发

西山时讯日前,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教育厅印发《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以下简称《评价标准条件》)。

《评价标准条件》明确将原来的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称系列和职业高中教师职称统一并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系列。在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均设文化课、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职称类别,两类教师职称均设置到正高级。坚持把师德放在评价首位,充分体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特点,注重教育教学工作实绩,注重实践教学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实绩,注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的教学改革实绩,注重行业企业实践经历,切实改变过去强调论文、学历、课题项目等倾向。向少数特别优秀、具有特殊贡献的人才予以倾斜。昆明市西山区发布昆明市西山区发布昆明市西山区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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