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市场主体达到35.92万户
来源:云南发布2023-08-02
7月31日,禄劝县局发布《关于2023年“火把节”系列活动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
通告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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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禁飞时间
二、禁飞区域
三、管控要求
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未在公安部门备案、未经批准的无人机(包括其它飞行器)禁止在禁飞区域飞行。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妨碍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将使用防御系统进行反制,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由此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相关责任人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公安机关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在禁飞区域内杜绝违规飞行。
特此通告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3年7月31日

编辑:丛 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