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上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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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信息港讯 为贯彻执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规定,落实化妆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关于全面排查化解风险隐患、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署,集中排查治理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

近期,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上市场监督管理所通过专项检查,引导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在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中,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化妆品注册备案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重点检查了化妆品经营户是否存在以下“一号多用” 导致消费者对该产品的名称产生误解的三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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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以“一号多名称”形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情形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已注册或者备案产品的名称以外的其他名称或者易使消费者视为产品名称的文字。

二是以“一号多商标”形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情形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商标以外的其他商标或者易使消费者视为商标的标识。

三是以“一号多主体”形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情形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监制”“出品”“品牌授权人”等相关词语。

关上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督促本行政区域内的化妆品备案人,严格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和第五十条规定,及时上传产品销售包装的标签图片。整治期间,暂未发现辖区化妆品备案企业存在“一号多用”违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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