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不再是跋山涉水,而是一“屏”之隔。近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
2022年,朱某与宋某、某公司签订《装饰装修合同》,约定由宋某负责对其位于景洪市的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合同签订后,朱某陆续向被告宋某支付了工程款,但被告并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全部房屋装修。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却以各种理由迟延交付,双方对已完成装修部分的价值也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最后原告以被告违约,要求返还装修款并支付损失为由诉至人民法院。
立案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未果,又因一方当事人身处异地,故决定采用远程网络形式进行开庭审理。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清晰流畅,双方当事人在线上完成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宋某在2023年8月31日前向朱某退还装修款25000元;若宋某不按期支付上述款项,朱某有权就该款项申请强制执行。
以远程网络形式进行开庭,既保障了诉争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也为当事人提供更高效、便捷、贴心的诉讼体验。下一步,景洪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用信息技术手段助力审判执行工作,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让智慧法院成果更好更广地惠及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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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裴卫国
责编:李亚兴
编辑:周 琪 杨谨瑜 李道翼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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