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高家春 任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
苏星瑜 任通海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免去通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胡正伟 任通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免去通海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局长职务;
祁敬元 任通海县社会保险中心主任,免去通海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 绕 免去通海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陶丽琼 免去通海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谭鸿昌 免去通海县社会保险局局长职务;
吕 怡 免去通海县秀山街道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职务;
奎志娟 免去通海县九龙街道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职务;
雷 琼 免去通海县河西镇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职务;
陈 娇 免去通海县杨广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张超敏 免去通海县四街镇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职务;
李 红 免去通海县纳古镇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职务;
吴海芝 免去通海县兴蒙乡财政所所长职务;
刘 娟 免去通海县里山乡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职务;
白玉香 免去通海县高大乡财政所所长职务;
张向明 免去通海县第一中学校长职务;
王美彦 免去通海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2023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