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教授陈满华:追根溯源,“感谢聆听”这一表述很可能来自英语,是“Thanks for listening”的直译。用“听”对译listen虽在语用上可以,但“感谢听”这一表述在音节上不和谐,于是换用了“聆听”。但是,英语的“listen”本身并不表尊敬或自谦,“感谢聆听”虽然确保了音节上的适宜性,但在语义上并不完全吻合,更重要的是在语用上不合适。
演讲者说“感谢聆听”,给人的感觉是把自我定位为尊者、长者或权力方,把自己的话当成是对别人的教诲、指令等。从交际原则来看,这显然不妥。“聆听”在只涉及己方和对方的语境里,不宜用来指对方听自己讲话,只能用来指自己听对方讲话。换句话说,这种语境里的“聆听”只适于第一人称,不适于第二人称,而这符合自用类敬辞的人称分布规律。例如,可以说“我聆听了您的教诲”,但不能说“您聆听了我的汇报”。
既然“感谢聆听”的说法不合适,那么在这类语境下该怎么表达?笔者认为,不用把简单的事弄得很棘手,用朴素的、口语化的表述“谢谢”“谢谢大家/各位”即可。还有人提出了其他方案,如“感谢各位,敬请批评指正”之类,酌情使用,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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