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连遭两次撞击仅轻伤,幸“盔”有你

2023年6月9日中午1点05分,刘某某驾驶云M***09号小型客车行驶至腾冲市腾越街道华严路与清真街交叉路口时与刘某某驾驶的云M***46号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某受轻微伤。该事故中摩托车速度较快,摩托车驾驶人刘某某被撞腾空后头部先是撞击到汽车引擎盖,然后跌落到地上,头部又与路面相撞击,但因其规范佩戴了安全头盔,发生事故后虽然两次撞击到头部,但头部受头盔保护只是受轻微伤。保山交警提示:骑乘戴头盔,安全不吃亏。安全骑行,从头开始。#动图说安全# @云南警方 @云南交警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保山警方头部连遭两次撞击仅轻伤,幸“盔”有你
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保山交通警察"
广告热线: (0871)65364045  新闻热线: (0871)65390101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 2779967946@qq.com